藥廠僱用無證化驗員

從事藥物試劑及樣本分析工作
14/07/2017
22453
收藏
分享
從事藥物試劑及樣本分析工作

治安警接獲舉報,指一名中國籍陳姓女子在並未取得工作證件的情況下,在慕拉士一家藥廠從事藥物試劑及樣本分析工作。警方於前日派員到上址調查後發現,該女子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但未能出示合法在澳工作證明文件。

陳女聲稱,她受聘於青海省某藥用資源科技公司,擔任化驗員。於本年五月被委派來上址藥廠,擔任產品理化檢驗、微生物檢驗及車間潔淨度監測的技術性指導工作。該藥廠外僱廠長涉非法僱用罪,由檢察院處理;而陳女則交由勞工局跟進。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