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患有肺炎病人今年3月於山頂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家屬質疑存違反醫療常規及在使用抗生素藥物時涉嫌把關缺失等所致。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稱,《醫療事故法》已在今年2月正式生效,獨立運作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及醫療爭議調解中心也已投入運作,其組成人員都是社會上的醫療和法律方面專家、學者,還包括有外地專家。任何人士在醫療方面有問題或爭議,應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訴,由獨立第三方作出客觀的分析和評斷。此宗個案是否是醫療事故,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來判斷。「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不從屬於社文司範疇,也不存在偏袒公立醫院或者衛生中心。
譚俊榮又表示,特區政府始終將市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醫療衛生工作的首位,不斷改善和提高包括公私立醫療機構的本澳衛生體系。政府努力提升醫療服務,有部分醫護人員在和家屬講解患者病情時態度不佳,會要求醫療機構做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