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男來澳經營非法旅館

一個月可賺逾十萬元
19/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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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可賺逾十萬元

本澳非法旅館果真「蛇鼠一窩」,屢禁不止。 治安警早前接報,皇朝區聖德倫街一個住宅單位懷疑被用於經營非法旅館,並涉嫌窩藏非法入境者,當局立即派員到現場了解。隨後警方在該舉報單位內發現一男二女。男子早前已被澳門當局禁止入境,但仍偷渡來澳經營非法旅館;當中一女子同樣是非法再入境;另一名則涉嫌逾期逗留。

涉案的一男兩女已被警方拘捕並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察局圖片)

治安警發言人在昨(18)日的新聞會上表示,上周六(15日)下午2時接到線報,指皇朝區聖德倫街一個住宅單位經常有多名陌生人士出入,懷疑被用作經營非法旅館。隨後警方派員到場了解,在被舉報單位發現上述一男兩女,而該單位其後經旅遊局證實,確為非法旅館,已即時進行查封。

利用女朋友身份資料租房

涉嫌經營非法旅館的內地男子姓鄒,約50歲;其中一名女子姓林,約50歲,同樣是非法再入境者;另外一名女子姓任,約40歲,涉嫌逾期逗留。三人均報稱無業,現時分別被警方拘捕,並控以「非法收留」、「非法再入境」、「逾期逗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

非法旅館盈利可觀

經治安警調查,鄒男供稱自去年3月起,利用其女朋友身份資料,以月租15,500元(港幣,下同)租用位於皇朝區聖德倫街一個四房兩廳的住宅單位改成旅館,再以每日250元至300元分租予其他人士。

四房可容納16人,以每人每日250元計算,一日營業額約4,000元。而每日租金成本(按每月30日計算)則只需510元左右,若當日客滿,鄒男則每日可有3,500元的盈利,一個月甚至可賺十萬零5,000元左右。

警方翻查資料後證實,鄒男早前因在本澳觸犯法律,被遣返內地及實行禁止再入境,惟他於今年6月再次偷渡來澳。警方仍在追緝鄒男的女朋友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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