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破與立」的迷思
28/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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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破與立」的迷思
立法會「破與立」的迷思

新一屆立法會快將產生,際此紛擾時刻,立法會出現不尋常波動。對比香港立法會的翻天覆地,本澳立法會無疑和諧很多,但事實是否如此?在和諧水面下的躁動、暗湧和角力,可能較水面上的波濤翻滾,更讓人心驚。

首先,立法會33個議席,直選只得14席,間選12席,官委七席。若政府有重大議案要通過,不管坊間是否反對,政府隨時穩拿19席,這是本澳議會的結構性制肘,故無論新一屆立法會選情如何激烈,各組別之間如何洗牌,其實都改變不了這「宿命」。

好了,建制派穩坐釣魚船之際,「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日前向全體會議提交決議草案,建議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包括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時使用道具(即任何含有政治性或任何性質的海報、旗幟或其他同類物品),委員會認為,要確保立法會全體會議的莊嚴和威信,道具不容再出現。

問題是今屆會期只有十多日,為何要匆匆通過,不能待下屆新會期進行?再者,道具只是放在桌上,並非掟蕉、掟杯,何來削弱立法會的莊嚴和威信?豈難道連一些輔助發言的圖表、圖像,都會削弱立法會的莊嚴和威信!

幸好,委員會最後懸崖勒馬,撤回這個引起極大爭議的建議,這是坊間的一次勝利,同樣亦是當局的一次明智決定。

其次,委員會建議,將現行《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1條,立法會主席對議員的權限進行壓縮,廢止其中的「促使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採取必要措施,以便對議員資格作出嗣後審查」規定。

然而,這個建議,比廢除「道具」嚴重百倍,若法案通過,即意味立法會主席「被放棄」其在議員資格審查方面的權力(俗稱「DQ」),變相加強行政當局對議員資格的把關,即操民選議員的「生殺大權」。

其實,立法會有需要改變的事宜,卻不見有人提出,例如立法會的休會期長達兩個月,議員既拿豐厚薪津及福利,為何可以享受等同學生的「悠長暑假」?這並非無的放矢,立法會審議法案的流程既緩慢又拖沓,積累未通過的法案愈來愈多,只會給立法會沉重壓力。以今年為例,扣除昨日通過的《高等教育制度》,今屆會期還有七個法案未進入議程,搞不好隨時變成「廢案」。代議士是為人民服務,為何拿那麼多薪津卻有兩個月不用做?其二是時間不等人,難道那兩月內社會發生的緊急事務,都可以不管?而廢除「暑假」,加快效率,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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