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綱要法簽署意見書
03/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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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綱要法簽署意見書

《預算綱要法》法案今日簽署意見書,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由最初版本31條增至75條,諸多內容得以完善,小組內議員普遍滿意修訂內容,預計將於下周排期在立法會大會表決。

陳澤武稱,法案中新修訂內容包括行政當局投資計劃及發展費用(PIDDA)季度報告、提前至10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法案過程中立法會顧問團和政府之間有技術層面的爭議,但只是會計準則看法不同,經過政府解釋過後,小組會內都接受政府的建議。

至於《預算綱要法》有無機制規管大型工程超支,陳澤武表示,日後PIDDA季度報告及跨年度工程計劃及報表都要提交立法會,另有機制即若議員不滿意,隨時可用口頭質詢、書面質詢方式跟進,跟進委員會亦可以開會跟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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