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爺李在鎔被判監五年
25/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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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太子爺李在鎔被判監五年

三星集團太子爺、副主席李在鎔行賄案今日宣判,韓國法院一審判處他行賄、挪用公款等罪名全部成立,判監五年。李在鎔的代表律師表明,會就裁決上訴。

韓國法院指,認定李在鎔為權力接班三星,賄賂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裁定他賄賂、貪汙、隱瞞犯罪所得、作偽證及非法轉讓海外資產等罪名成立。

首爾中央區域法院周三表示,基於尊重李在鎔本人意願,將不容許直播判刑過程。法官解釋,公眾利益不應凌駕在該案五名被告的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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