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刊登

廢止馮瑞權退休金批示
04/10/2017
60978
收藏
分享
廢止馮瑞權退休金批示
廢止馮瑞權退休金批示

特區公報今日 (4日) 刊登,退休基金會公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廢止在上月13日批准氣象局前第三職階首席特級氣象技術員馮瑞權的退休金訂定批示,效力追溯至9月13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上月29日公布,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定,公職人員需在擬離職退休日前最少提早90日向其所屬部門遞交退休聲明或退休申請,馮瑞權的退休聲明不符合有關規定,故依法廢止該退休金的訂定批示。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