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兩子販毒罪成

判囚八年六個月
17/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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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賜兩名兒子涉及的郵包販毒案,今日下午在初級法院宣判,合議庭主席周艷平裁定兄長高德生和弟弟高志明販毒罪成,各判處八年六個月徒刑,而第三被告黃兆宗涉嫌毒品拆家同樣被判一項販毒罪成,判囚七年三個月。高天賜兒子的代表律師隨即表示會上訴。

案情指,高氏兄弟二人從加拿大將大麻以郵寄包裹方式運入本澳販賣。當中弟弟負責在外國寄貨,兄長接收後則與黃兆宗共同販賣毒品。在去年年底,弟弟在寄出物品後被香港海關截獲,澳門司警開始監視三人,兄長最後一次提取郵包後被司警截停,當場檢獲約一公斤大麻花。

初級法院合議庭指,在最後一次寄貨證據充分,證明是弟弟高志明寄貨給哥哥高德生,再分拆給第三被告出售。對於被告律師質疑第六個郵包曾被香港海關開啟,有違本澳刑事訴訟法典,法庭決定不採納這個主張,因香港海關有權監察國際包裏和檢視,當中沒發現違反刑事訴訟法。在通訊方面顯示,高氏兄弟以共犯方式販毒,黃兆宗則為毒品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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