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應街區制

稱封閉住宅是農耕產物
24/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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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封閉住宅是農耕產物
稱封閉住宅是農耕產物

國務院日前下發關於城市規劃管理的意見,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社區,已建成的住宅社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這一規定引發輿論爭議,認為開放社區是違背《物權法》,因為此按照現行《物權法》第73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劃內屬於業主共有,綠地也是業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昨日上午舉行發布會,對外公布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並就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法出台《物權法》司法解釋,明確如何解決不動產登記與確權爭議。(互聯網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程新文在回答「開放社區」時表示,封閉住宅社區是農耕時代的產物,現在已經處於21世紀工業化、資訊化和新型城鎮化的新時代,推進現代化城市建設需要我們有新的理念和探索。他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具有前瞻性的、與時俱進的城市發展理念,符合當今世界的潮流和發展趨勢。目前,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這一意見屬於黨和國家政策的層面,涉及包括業主在內有關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還有一個通過立法實現法治化的過程。

最高法回應開放社區稱,封閉住宅是農耕產物。(互聯網圖片)

《人日》:不是拍腦袋決定的

《人民日報》前日則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拆社區圍牆不是「拍腦袋決定的」,封閉社區是當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隨著大宗用地開發愈來愈普遍,寬馬路、大廣場、超大封閉社區形成,迫使人們不得不開車出行,卻擁堵在路上。拆掉圍牆的街區制正是破解城市擁堵的良藥,而且還有助於增強社區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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