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法》一般性通過

恆常性申請 隊伍日日變
08/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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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公報》今日將刊登重開新一輪社屋申請批示,而隨著《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昨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獲得全票一般性表決通過,未來社屋申請將轉為恆常性,今次的社屋申請或是恆常性申請前的最後一次。雖然恆常性申請能夠符合民眾需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認為是向前行一大步,但也承認會產生新的問題,未來申請恆常性後,社屋輪候隊伍將會「成日有調整」,又指沒有辦法用一個法例解決所有問題,只能盡力而為。

立法會昨日審議《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草案,以29票贊成、無人反對、無人棄權下獲一般性通過。表決前,多位議員就法案內容、社屋供應量提出意見,議員何潤生指出,新法實施後,恆常性申請將令社屋輪候隊伍人數大增。羅立文則回應,房屋局會根據收到的申請家團條件進行分析,申請的排序將會一直變化,有可能「今日50幾、聽日60幾,永遠都唔到我」,他稱,恆常性申請就是如此。羅立文表示,日後法案進入細則性審議階段時,有空間可以「逐條逐款逐字,乜都可以傾」。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細則性討論時,乜都可以傾。(關栢晧攝)

「棺材本」恐阻長者申請

議員麥瑞權(下圖)指出,現時很多獨居長者沒有穩定收入,但因多年的積蓄無法符合申請社屋的資產上限,如某些長者存了超過24萬7,800元的「棺材本」,根本唔捨得洗,「一個人孤零零」所以先要「死慳死抵」,有筆錢唔使社會埋單。他認為政府在立法時,應考慮這些獨居長者的特殊情況。他又指,一些於回歸前在祐漢購買單位的長者,現時單位情況惡劣,他探望該區其中一位婆婆時,發現婆婆因為單位無電梯,幾個月足不出戶,他希望放寬條件讓相關長者能夠入住社屋。議員林玉鳳也表示,現時舊區尚未重整,住在該區大部分樓齡超過30年的長者,亦難做任何樓宇買賣,建議當局考慮把住在殘危樓宇的長者列入社屋保障範圍。

區錦新:應針對實際經濟情況

議員蘇嘉豪則關注申請人年齡限制問題,他表示,今次修法將18歲至22歲青年與全職學生排除在外,認為現時人口老齡化,18至22歲青年人口比例較低,不會對社屋需求帶來很大衝擊。他稱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享有的權利及義務與23歲以上成年人一樣,認為排除經濟條件薄弱的青年並不公平。議員區錦新則指,社屋是社會的最後一層保護網,確保每個人都能居有其所,新法排除曾接受四厘樓按利息補貼的市民申請不合理,認為應針對申請家團的實際經濟狀況。

羅司對社屋供應量有信心

此外,有議員也就社屋供應量表示關注。羅立文表示,社屋申請恆常性,是「跨了一大步」,如果自己對供應量無信心,也不會推行恆常性申請。現時約有1,000多間空置社屋單位,隨著望廈社屋、台山社屋、未來慕拉士發電廠公屋的落成,有信心輪候上樓時間不會太長。他指出,在今次開放社屋申請的90日申請期內,可以知道現時社屋需求數字。

羅立文對社屋供應有信心。圖為建設中的望廈社屋。(CF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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