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取消蘇嘉豪原定審判擇日再審
19/11/2017
35327
收藏
分享
初院取消蘇嘉豪原定審判擇日再審
初院取消蘇嘉豪原定審判擇日再審

議員蘇嘉豪被控加重違令罪,法庭原於本月28日開審。初級法院表示,取消議員蘇嘉豪刑事案件原定的審判聽證。

第四刑事法庭獨任庭主理法官作出批示,考慮到立法會的覆函中指出在時間上不具備條件於案件原定的審判聽證日期前,就是否中止議員蘇嘉豪的職務作出決定,也考慮到立法會在這段時間已有的工作日程及安排。

同時,初級法院稱,因應等待立法會的有關決定多一段時間,也不會嚴重影響同案的第一嫌犯,故決定取消原定的審判聽證日期,待立法會作出決定後,才適時訂定新的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