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民署打擊走私鮮活食材

檢254公斤蔬菜及20公斤肉類
30/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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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254公斤蔬菜及20公斤肉類
檢254公斤蔬菜及20公斤肉類

海關與民署食品安全中心連日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查獲本澳七間食肆、一間食品廠及兩個菜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共檢獲蔬菜254公斤及肉類20公斤。

民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6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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