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就立法會中止其職務程序

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10/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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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議員蘇嘉豪就立法會因其涉及加重違令罪的案件而中止其議員職務的程序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正在處理中。他表示,當日立法會全體大會表決中止其職務時,自己及其他議員已指出整個過程合法性存在瑕疵,因此他希望司法機關可對整個程序釐清立法會的法律觀點。他指,作為議員或市民,就在當日大會表決時是否有足夠的聽證權的問題,以及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意見指其有利益衝突,因此無法主動參與討論及投票,當中判斷利益衝突的理據存在不清晰,認為程序出現瑕疵。

蘇嘉豪強調,此舉並非為挑戰立法會的議決結果,而是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當中程序上有必要要求法院釐清,原意也是為推動立法會運作得更好、程序上更合法。

另外,蘇嘉豪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原定昨日開審,現延期至本月16日。他稱,延期無疑為其律師提供更多時間準備文件及辯護理據,相信各方面會準備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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