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長者訴訟列入「家事法庭」

何潤生:要等待政府研究可行性
18/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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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續議《長者權益保障法律》,社工局局長黃艷梅及其相關政府官員亦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指出,今日主要就《長者法》第五、六章進行討論,圍繞長者家庭調解、司法援助及將長者訴訟列入「家事法庭」。此外,何表示,委員會亦建議在《長者法》推出後設立「檢討期」。

何潤生指出,委員會建議在關於長者權益的訴訟進入司法程序前,引入「強制調解制度」,避免長者經歷冗長的司法程序。但何亦表示,建議提交政府後,回覆指出因現時調解制度要雙方同意才能進行,不能強制實施。故要維持現時建議,關於長者的權益訴訟上,先由社工局介入家庭中調解,解決不了才讓司法機構及醫療機構介入。

另外,何亦指出,委員會建議將長者訴訟進入司法程序後,列入「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處理,由專門法庭處理關於長者權益的案件,能令長者更快渡過冗長的司法程序。何指出,委員會已將建議遞交政府,等待當局研究是否可行,期望下月能將法案提交大會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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