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法取消空置房屋免稅
31/0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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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法取消空置房屋免稅
​政府擬修法取消空置房屋免稅

政府除了向立法會提交《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外,同時提交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建議廢止有關空置房屋不予課稅規定,希望增加持有空置房屋者的成本。

據現行《市區房屋稅規章》規定,須徵稅的房屋分為「非出租房屋」和「出租房屋」兩類,前者稅率6%,後者10%。法案建議,仍在放租且沒人使用的房屋,將被視為非出租房屋,即由現時無需繳交房屋稅,改為按6%稅率徵稅,直至成功出租為止。

至於開徵房屋空置稅,政府則認為有關稅種需克服對認定房屋空置的種種問題,執行上存在相當困難,須持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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