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男童被巴士撞至顱內出血

社諮委:該路口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22/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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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2月16日),約下午四時半,提督馬路與雅廉訪大馬路交界(近南益工業大廈門口)的人行橫道,發生一宗嚴重交通意外。一輛巴士沿提督馬路行駛,方向由高士德大馬路往白朗古將軍大馬路,當巴士駛近南益工業大廈之人行橫道時,撞向一名九歲男童(軒仔),導致他嚴重受傷。軒仔初時清醒,只有頭部及臉部擦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及後情況轉差,頭部有顱內出血情況,醫院立即為其進行手術救治。

事後,社會文化司轄下包括衛生局、社工局及教青局亦即時向軒仔家人提供協助,並暫時支付所有的醫療費用;而學校方面亦有為同學作出心理輔導安排。軒仔日後的康復時期漫長,醫療費相信亦相當龐大,希望當日看到事發經過的市民能向警方提供資料,還原事實真相!

軒仔爸爸憶述事發時的情況,他稱當日下午2時35分左右,他們一家四口正在事發地點的人行横道紅綠燈位置等候横過馬路,「當軒仔看到對面行人訊號燈亮起綠燈時隨即起步,但不夠三步距離,緊隨着一輛新福利大巴亦到達軒仔的位置。」他表示,肇事巴士車速很高亦没有煞車,巴士左前方的車頭撞向軒仔的右邊背後,事發後不久有位警員到場協助。

「被撞之後,巴士仲要衝過咗軒仔倒地位置大半個車位置才能停下來!」爸爸即時跑向軒仔,安定他的情緒並馬上報警。同時間,軒仔媽媽十分激動地跑向軒仔,爸爸當時不清楚軒仔身體傷勢,故不讓她接觸軒仔,怕軒仔身體傷勢不清楚下弄傷他。當時軒仔還清醒但鼻孔已經有血流出來,不停地叫「個頭好痛!」直至上救護車後不久便失去知覺。

軒仔前日進行第二次顱內手術,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陳桂舜昨日到醫院探望他,他指軒仔現時恢復意識,手部能作出反應,但軒仔情況嚴重,相信仍需觀察一段較長的時間。他表示,由於事件正在調查當中,暫不評論究竟是司機衝燈還是軒仔亂過馬路。但他就提督馬路與雅廉訪大馬路交界的十字路口設計作出分析,直言當中的確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本報記者與陳桂舜到現場了解現場情況,當時肇事巴士身處的交通燈位,與軒仔橫過的人行橫道成一直線。陳桂舜稱,該十字路口的交通燈位置過前,燈位與人行橫道相距只有約30米的距離,根據英國標準,燈位與人行過路設施應有至少40米的距離以作緩衝之效,即使有司機衝「黃燈尾」,司機亦有足夠反祇距離選擇煞停或加速經過。如果有40米距離,假設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司機就能有4至5秒的反應時間。但反觀現場的設計,交通燈停車位至少要移後十米,才能符合標準。他稱如果現場設有更長的緩衝區,就算當時真的是軒仔突然衝出馬路,巴士司機亦能有足夠時間煞停,避免慘劇發生。

陳桂舜亦指出,該十字路口設置眾多指示路牌、交通燈柱、欄杆及花圃等,令行車視線受阻;而小朋友身型細小,可能甚至被完全遮擋,令司機反應不及。陳桂舜促政府可改善馬路的行車環境,避免再有意外發生。

他補充,在道路交通設計的考量上,現時澳門沿用葡國的設計,以行人為最大優先,簡單來說就是車一定要讓人;相反,英國的交通設計標準是没有行人最大優先權,所以車和人要互讓。

另外,事發地點其實亦有設置「天眼」系統,陳桂舜稱希望警方可透過天眼系統錄得的片段,還原事實的真相。警方呼籲有關事故發生經過的目擊者,或能提供對該宗交通意外有關任何資料之人士,可致電交通廳,電話:28374214,與值日官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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