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碧琪:發展商應主動將錢退回小業主

昨公布海一居處理方案
24/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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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公布海一居處理方案
昨公布海一居處理方案

議員宋碧琪下午出席活動時,就昨日政府公佈海一居處理方案作出回應,指政府已盡最大可能解決事件;而發展商方面應負最大責任「錢收咗,樓俾唔到」,應有完善後備解決方案,並主動將錢退回給小業主。

宋碧琪表示,就海一居事件從政府角度,其實當局已強調是釋出最大善意想去解決事件,亦就不同方案作出考慮,所以最終決定收回並興建加入都市更新概念的置換房,確保小業主日後能安居的條件,因此相信政府已考慮到海一居業主訴求及平衡公共利益而去推出方案,盡最大可能解決相關問題。而法院所作出的裁定亦已釐清政府與發展商的關係,政府是依法作出收地。

宋碧琪又稱,在小業主角度當然就是想「上樓」,而現時政府公布的方案某程度上是與小業主的想法有落差,因要再「上樓」就需與原本發展商解除合同後,才再去購買置換房方可達到「上樓」,中間涉及多個法律程序。她又認為在事件上發展商應付最大責任,「錢收咗,樓俾唔到」,應對小業主有完善的後備解決方案,而非現在回應的「仲研究緊」;尤其是在銀行供款的部分,發展商應作優先處理,因有一些積供的業主長期承受供款壓力,作為發展商應主動將錢退回給小業主。而日後是否選擇「上樓」,小業主該因應自身情況再作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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