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樓宇稅務優惠法案一般性通過

面積增不超10%政府持開放態度
25/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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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在討論過程中,多位立法議員關注法案中提及重建面積不可超過10%釐定標準、文化局的角色定位、三年未完成地基工程印花稅豁免失效乃至歸責等問題。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希望將稅務優惠作為鼓勵制度,有利解決重建樓宇以及其他系列問題。但社會上可能有些樓宇已等不到法律出台,或可能阻礙現時具備現有法律條件的樓宇重建。因此,財政稅務部門,一方面聽取意見,一方面快速推出稅務優惠制度,為將來都更方案作為前提以及預備。

至於法案建議不動產重建面積增幅不超過10%,因為面對不同個案,個別無法用回原則,有樓宇當年無用盡。他強調政府對比例態度開放,該比例也可以討論以及聽社會和專業意見。

工務局城市建設廳廳長黎永亮表示,在審批涉及文遺建築物以及地區圖則,編制規劃條件圖時,會專門聽取文化局意見。經驗來看,三年之內完成地基工程時間足夠。如須訂立或修改重建樓宇的土地批給合同或發出規劃條件圖,則有關程序進行期間中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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