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制制度」修法獲認同

家長認為未成年人需獲父母同意
28/0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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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認為未成年人需獲父母同意
家長認為未成年人需獲父母同意

政府正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公眾諮詢,前天(周六)假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白安德、古綺勤,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警司劉家榮主持,近100名市民出席,十多人發表對法案的意見,大部分人士均對修法方向表示認同。

政府就《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展開首場公眾諮詢,大部分發言者對修法方向表示認同。 (梁啟迪攝)

有在場家長認為,對於未有認知能力小孩或未成年人士,必須得到《父母同意書》才能出入境,以保障他們的安全。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下圖)表示,去年約有400萬人次的學童過境到珠海上學,現時設有學童專道讓未成年學童過關,是次修法希望由家長主動提出是否需要限制子女出入境。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嫻補充,可考慮讓父母自行申請禁止子女出境,或維持現時做法。

梁文昌

有與會者認為,法案建議如被拘非法入境或逗留人士,在被調查取不合作態度,60天的拘留期將被中止,繼續留在拘留中心,會對公帑造成壓力。梁文昌表示,修法是希望針對故意虛報身份人士,除有人故意虛報遺失證件等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也不會超過60天拘留時間。他補充,現時拘留倉只有十多名等待遣返人士,倉位數目壓力不大。

有與會者指澳門偷渡情況嚴重,偷渡及協助偷渡人士也應該被刑事化,以打壓偷渡者集團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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