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蘇嘉豪涉刑事案件在初院宣判結果後,大批傳媒在法院外苦等約兩小時後蘇嘉豪與鄭明軒及其代表律師等人步出。蘇嘉豪受訪時直言,至現時為止也堅持兩人(他與鄭明軒)「無罪」,對判決結果並不算滿意。兩人待看完整份判詞,再研究決定是否上訴。
蘇嘉豪表示,由始至終也認為「我哋係無罪」,相關的行為是行使公民權利。他又憂慮此案後會有更多市民在行使公民權利時,容易被視為集會或示威。令市民更加害怕說出己見。他明言,在法律框架下,他仍然會保持透過活動表達社會意見。
他又指,判決後二十日內檢察院有權上訴,故現時談論恢復議席仍言之尚早。被問到有關早前他在庭上曾透露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涉四單控訴,蘇嘉豪稱,由於警方在調查階段,具體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