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擬修法擴大火葬場可選範圍
10/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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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擬修法擴大火葬場可選範圍
民署擬修法擴大火葬場可選範圍

民署今日(10日)出新聞稿表示,在本澳興建火葬設施具必要性。但礙於現時法律規定,火葬場必須設在墳場內的局限,民署將通過修法擴大可選擇的範圍,並將持續聽取社會意見尋求共識。

對於近日有傳媒關注未來火葬場之計劃安排,民署表示,早前社會各界對建議火葬場的選址都表達了不同的意見及憂慮,政府非常重視並以開放的態度聽取市民意見;當中主要是憂慮選址問題。由於現時只有6座公共市政墳場,其中澳門兩座,路氹4座,而按法律規定,火葬場必須設在墳場內,故在選址上確實存在局限性。政府未來對研究火葬場的選址,將透過修法,以擴大可選址的範圍。

同時,民署會繼續研究及分析其他先進國家或地區的火化設施設備,尤其在設備設施的規格、相關污染的排放及控制,以及對環境的影響作進一步的分析及評估,得出更多的科學及客觀數據,並向市民提供更多的資訊,持續聽取意見,共同探討其可行性。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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