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法院判決須賠償?

運建辦:沒時間考慮
17/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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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建辦:沒時間考慮
運建辦:沒時間考慮

政府早前透露不會按終院判決重新計算7間公司提交的上蓋工程標書得分。運建辦主任何蔣祺受訪時表示,運建辦已通知了利害關係人,沒有其餘行動,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有傳媒追問運建辦若不執行法院判決是否需向相關公司賠償?何蔣祺多次回應對此沒有任何補充。只稱政府現階段只會全力做好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的餘下工作,沒多餘時間考慮其他事。

何蔣祺又透露,輕軌車廠上蓋工程主體核心結構工作已完成,系統供應商已進場安裝設備,部分已安裝好並進入測試階段。目前只剩下周邊路網、安全圍牆、綠化等工作。

早前終審法院維持中級法院判決,特區政府需重新計算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的7間公司標書得分。政府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175條的規定,以「不執行之正當原因」,不會執行終審法院相關判決。

(編輯:林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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