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周四(6日)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裁定同性成人間的性行為不屬違法,為當地同性戀平權歷史邁出新一步。
印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其領導的5名法官於周四作出裁決,認為將成人之間同意的性行為刑事化屬違憲。根據1862年所訂立的《印度刑法典》第377章,同性性行為被視為「違返自然」的肉體關係,最高可判監禁10年;法例中顯示,即使參與性行為的同性成人均是自願,並在私人空間下進行亦屬違法。
多年來,因這條沿用達150年的法例而入獄的人並不多,但有聲音質疑警方不時利用此條例騷擾同志社群。
據悉,德里高等法院(Delhi High Court)早於2009年將男同性戀非刑事化,不過裁決在2013年被最高法院推翻。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