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被判緩刑免入監

控辯雙方都要上訴
21/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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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都要上訴
控辯雙方都要上訴

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前年在執行巡邏任務時,於一處黑暗的樓梯間槍殺非裔青年格利,早前被控過失殺人罪成,紐約布魯克林高等法院美東時間19日作出裁決,判處梁彼得五年緩刑和800小時社區服務,毋須入獄服刑。韓裔主審法官還將此前認定的二級過失殺人罪降級為刑事疏忽至人死亡罪,引起被害者家屬不滿。

格利的同居女友巴特勒,在庭上發表聲明,表明自己的心路歷程。(美聯社圖片)

量刑當日下午,大批關心本案的華人聚集在法院外等待消息,高舉「別當替罪羊」標語,許多非裔人士也到場旁聽,結果出爐後,梁彼得以外套遮掩快步離開,而不滿判決的人士則在法庭外叫囂怒吼。

格利女友當庭痛哭

據美聯社報道,宣判前,格利的兩名女友在庭上發表案發至今的心路歷程,同居女友巴特勒稱,「梁彼得奪走了格利的性命,讓我很痛苦,被傷害很深」,而與格利育有一女的另一名女友巴玲葛則稱,「格利是一名好爸爸,梁彼得讓我的女兒沒有了父親」。梁彼得則在一旁雙眼微閉,聆聽發言。判決出爐後,巴特勒與母親當庭痛哭,需要旁人攙扶離開。

法官表示,看過所有事證後,發現兩名警察當時是以相當嚴肅的心情值勤,也考量過梁彼得的背景,認為他不是壞人,「雖然是緩刑,但在刑法上仍是重罪」。不過,控辯雙方都不滿意判決,辯方認為應該要爭取無罪,而控方則認為判決與控方意見不一致,雙方都表示會再上訴。

被告梁彼得,雙眼微閉,聆聽格利女友發言。(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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