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講解會議細節。)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繼續審議10/2012號法律,修改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的進入娛樂場制度法案。法案把博彩中介人、出納、公關、餐飲、清潔、監察和保安等的工種納入賭場工餘禁足範圍。經博彩中介人協會評估,法案涉及的人數約有8,000人,連同法案建議規管的博彩承批人約4.6萬人,估計受法案規管的人員涉及約5.4萬人。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提到,建議法案增加扣押籌碼等的保全措施,確保相關罰則完善,卻因金額或涉及多次輸贏等變數,計算上較複雜,需再研究如何在條文上更能清晰表達有關投注金額和利益等的計算,期望明晰條文後能體現阻嚇作用。現時政府未有結論,將在下次開會時重點討論。
另外,有關公共職務進入娛樂場方面,包括保安部隊、保安部門等,政府經上次討論後諮詢保安司辦公室,回應指與之前的法律條文一樣,不進行修改,博監局尊重保安司的意見。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