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仙塵爆案

派對負責人罪成判囚58個月
26/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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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對負責人罪成判囚5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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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對負責人罪成判囚58個月

台灣新北市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派對主辦單位負責人呂忠吉,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名,今日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入獄四年十個月,仍可上訴。法官在判詞中批評呂忠吉,事發後聲稱要向傷者家屬道歉,亦稱願意賠錢和擔任義工彌補,「惟案發至本院審理時,未曾至往生者靈堂致意,亦未前往探視被害人,難認有道歉之誠意」,法官又提起去年7月有傷者父親,因難抵壓力而自殺,可見呂忠吉所犯下的錯誤對傷者及其家屬造成嚴重傷害。

有到庭旁聽的死傷者家屬聽到法官宣判,忍不住大吼:「太扯了!」也有人嘆氣說:「司法沒救了」、「緩刑兩年就沒了」。另有死者家屬泣訴,「呂忠吉就算你死15次,被燒499次,也無法感受我們的痛。就算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事發於去年6月27日晚,呂忠吉向八仙樂園租借泳池區域舉辦「彩色派對」,吸引4,000多人參加當晚8時許,當活動近尾聲時,卻發生塵爆意外,烈焰由舞台向前延燒,當時擠在泳池區近千人身陷火海,造成499人受傷,至今有15人死亡。

事後認定塵爆主因是舞台燈具吸入粉塵導致爆炸,且呂忠吉明知粉塵有爆炸風險卻未告知相關人員,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呂忠吉;至於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八人,則因檢方認定塵爆肇因與場地或八仙設備無關,獲不起訴。不過,台灣「高檢署」昨日裁定,要對八人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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