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工廈條例守舊 業權難統一

活化工廈難過登天
03/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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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活化後的工廈仍是由大部份工程公司進駐。(梁燦旭攝)

時代工業大廈經活化後人流興旺。(梁燦旭攝)

澳門百物騰貴,樓價、租金的升幅更是「百貴之首」,但其實澳門有過百幢工廈空間未得到充份利用,而且租金低廉,理應大受歡迎,何解會大量空置呢?

在80年代,澳門主要的經濟仍然由製衣、玩具、包裝等輕工業支撐,但後來因為內地政策,原本在澳門設廠的商人紛紛北移發展,因為當時中國大陸人資、土地租金低廉,造成澳門大量工廈單位空置。

其實在2000年後,澳門工廈一度大受劇場、Live house 等團體歡迎,後來更吸引不少初創企業進駐,如室內足球場、室內遊樂場等。但因為不符合工廈的工業用途、以及陳舊的消防法例要求,最終導致上述團體企業紛紛退場。

雖然近年有多幢工廈被企業翻新活化,甚至有工廈轉型成商業中心,吸引不少零售店進場,但據了解,上述的工廈並無更改用途,理論上經營任何工業用途以外的活動都屬違法。

但其實經活化後的工廈內部已再無工業活動,已不符合現行消防條例的準則,但正是陳舊的條例令活化停滯不前。

其實澳門政府應該參考香港活化工廈的政策,可以以補地價或重建形式改變工廈用途。雖然近年有聲音指活化後變相益大集團,但澳門政府可以增設控制租金或防炒賣措施,讓空置空間得到活用,一舉多得。

(編輯:譚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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