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水個案逾2,000宗未解決

政府研究修法處罰
17/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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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修法處罰

(施家倫表示,相關數字並不清晰,當中公私屋的比例,樓齡等沒有具體數字,希望政府下次再補充資料。)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日(17日)與多個政府部門代表召開會議,跟進政府協助解決滲漏水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會議。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由2009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收到共有18,240宗滲漏水個案,經協調後13,859宗(逾7成)已解決,但當中包括經協調,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或合作義務的個案,有2,574宗。委員會主席施家倫表示,相關數字並不清晰,當中公私屋的比例,樓齡等沒有具體數字,希望政府下次再補充資料。

另一方面,有137宗個案為住戶拒絕讓檢查人員入屋調查,無法知道滲漏源頭,委員會認為或可參照非法旅館做法,相關部門可申請「入屋令」,政府稱相關做法需作分析研究。

政府亦將研究修改規範都市房地產之使用的法例,針對不履行維修責任的人士作出處罰。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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