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各部門對家暴法持不同見解

冀跨部門間釐清有關定義
17/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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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司警公布去年(2018年)接報涉家暴的案件有104宗,但僅兩宗成功立案,認為受害者被持續虐待才屬家暴。議員黃潔貞今日(17日)出席活時回應表示,家暴法在立法過程中有明晰其定義,對身體、精神或性方面達到虐待行為已可定為家暴罪;但現時社工局及檢察執法部門方面或對家暴罪有不同見解,擔心不能履行家暴法當中的指引及啟動相關協作基制;因此希望跨部門之間能釐清有關定義達成一致,在執行時亦按現行法律規定進行檢控。

黃潔貞稱,現時社工局對家暴的定義與檢控部門的確存在落差,但無論是否有重複虐待,只要有一次達到嚴重程度已可定性為家暴罪,認為法案的立法原意與現時警方指的「持續性虐待才屬家暴」 的說法明顯有區別。她續稱,據悉現時社工局所收到有關家暴的求助宗數或判斷的例數,都較檢察院高出不少,因此相關部門需及時進行溝通;同時家暴法到現時已實施了兩年多,而今年亦會作出檢討,認為社工局要儘快明確有關檢討的方向,檢視現行家暴中有何不足之處,從而完善有關支援及執行上的狀況。

另外,位於石排灣社屋的婦聯樂頤長者日間中心下午舉行「金豬獻瑞賀新春」活動,冀透過傳統喜慶活動凝聚石排灣居民,並持續關注有關長者的生活和福利。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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