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鐵馬「橫泊」亂象

今起試設「直泊」標誌 市民普遍認同
20/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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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試設「直泊」標誌 市民普遍認同

為改善電單車泊車亂象,交通局今日起在光復街及祐漢第八街電單車泊車區試設「直泊」標誌,違者可被罰款300元。(陳宇東攝)

12a「輔助標誌」(俗稱「直泊」標誌)。

為改善電單車泊車亂象,交通事務局在現有「許可電單車泊車」的交通標誌再增設式樣12a 的「輔助標誌」,藉以加強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今(20)日首先安裝於光復街及祐漢新村第八街之電單車泊車區。12a「輔助標誌」(俗稱「直泊」標誌),要求電單車必須直泊,禁止「橫泊」,違者可被罰款300元。市民意見普遍認同此措施,認為有助改善「亂泊車」現象,但亦有市民指要被科處罰款感到無奈。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認為,「直泊」標誌用意好,可起到改善電單車泊車亂象作用,相信措施未來普及全澳。

就「直泊」標誌試行措施,本報記者昨(19)日到祐漢第八街附近訪問電單車駕駛者,謝先生贊同做法,認為可令電單車泊車更有秩序,抱怨有不少車位因被「橫泊」車輛阻礙,被迫要把部分車身凸出馬路,對行車道造成危險,他又指部分車主更明知不夠位亦將電單車「夾硬插入」,令泊車區雜亂無章,建議將全部車位設為咪錶位,安裝分隔欄架效果更佳。

另一市民黃先生亦表示認同做法,但對於違者可被罰款300元則認為罰則過重,應多予市民時間適應再逐步加重罰。

「橫泊」造成道路危險

交通諮詢委員會副主席黃承發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現時部分電單車泊車區的秩序混亂,橫泊車輛拖累直泊車輛凸出大半車尾,令路面雙線變單線,影響行車範圍造成道路危險,甚至加劇交通擠塞,認為「直泊」標誌用意好,可起到改善電單車泊車亂象作用。

他續稱,在澳門,「直泊」一直以來才是正規做法,只是後來有居民「貪方便」而不惜鋌而走險打橫將電單車泊在泊車區內,而相關部門之前也沒有嚴厲執法,而現時能明確有相關符號及法規去規範泊車,亦能更便於警方執法。

「直泊」標誌減少泊車位?

而問及「直泊」符號會否令電單車位減少,黃承發強調新符號不會令當局最初所規劃的電單車位減少,只是會令違規的車位「少咗」,現時當局只是利用新符號令居民更清晰要正確泊車,而非變相要減少車位。他又指當局現時只是試行「直泊」符號讓市民慢慢適應,相信未來會將該措施推行普及到全澳,從而逐步改善本澳鐵馬泊車亂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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