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參謀長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2/2019
34393
收藏
分享
原參謀長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原參謀長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新華社消息,軍事法院今日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編輯:李世達 李倩瀅)

(軍事法院今天判處房峰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