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因飛安事故頻生,全球航空公司自2025年起已陸續收緊流動電池(又稱外置充電器)的攜帶及使用規則。為免旅行時被迫棄置電子產品或耽誤行程,出發前務必確認你的流動電池符合最新規範。
根據國際民航指引及台灣、香港、日本、韓國等地的最新規定,所有流動電池及備用鋰電池一律嚴禁託運,必須隨身攜帶。在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流動電池為任何裝置充電,亦不應將其放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櫃內,建議放在座位前方的椅袋或隨身攜帶。
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
電池容量主要以「Wh(瓦時)」為計算標準:
100Wh 以下:一般無需申報,部分航空公司允許攜帶最多20個。
100Wh 至 160Wh:須於辦理登機時獲得航空公司許可,通常最多可攜帶2個。
160Wh 以上:全面禁止攜帶。
如你的流動電池只標示「mAh(毫安時)」,可參考簡易換算公式:Wh = 電壓 (V) × (mAh ÷ 1000)。
各地區特別提醒
韓國:新規實施後檢查非常嚴謹。若流動電池機身上沒有清晰標示Wh數值,即使容量符合標準,亦有可能直接被視為違規品丟棄。100Wh以下最多5個,100Wh至160Wh流動電池經航空公司許可最多攜帶2個,160Wh以上禁止攜帶。
日本:自2025年7月起,機上嚴格禁止使用流動電池充電,100Wh至160Wh流動電池最多攜帶2個,160Wh以上禁止攜帶。
香港及台灣: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國泰航空等主要航空公司,均跟隨100Wh/160Wh的國際標準。其中,國泰航空特別提醒旅客需妥善包裝電池(如用絕緣膠帶包裹電極),以防短路。100Wh以下最多20個,100Wh至160Wh流動電池經航空公司許可最多攜帶2個,160Wh以上禁止攜帶。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