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首度傳召證人

稱沒留意休息有否桑拿設施
11/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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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沒留意休息有否桑拿設施

終審法院今日早上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的刑事案件,首度傳召證人作證。首名出庭作證的是黃國威,他在庭上多番要求時間讓他與律師商討。又以自己在初級法院涉及的案件與何超明案有牽連為理由,申請免除作證。何超明代表律師梁永本亦在庭上提出其餘共犯均會以相同理由申請免除作證。但在合議庭經商討後決定維持駁回,黃國威可以在涉及他的案件時拒絕回答。

助理檢察長陳子勁盤問黃國威時,主要提及何超明被控在獲多利中心16樓設置的檢察院教員休息室,實際供自己使用的部分。並在庭上展示一批圖片,顯示教員休息室內,有吧枱、桑拿設施和乒乓球枱,在廳內有通往套房的暗房,其中1張圖片顯示房間天花板上有4口疑是拉爆螺絲釘,黃國威回應稱可以安裝照明燈具;自己曾進入教員休息室,只是負責維修保養,亦有單位鎖匙,但沒留意有否睡房、娛樂設施或桑拿設施等。

竹灣招待所方面,黃國威承認知道檢察租用,並在同一區分駕車期間遇見何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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