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擬下調投票年齡至16歲
19/0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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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擬下調投票年齡至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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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擬下調投票年齡至16歲

美國將於2020年舉行總統大選,有首都華盛頓特區議員上周二(10日)提案,希望將華府的聯邦和地方選舉投票年齡,下修至16歲。

民主黨議員艾倫(Charles Allen)表示,看到學生們上月在華府發起「為生命遊行」(March For Our Lives),抗議槍械暴力、要求立法加強槍械管制後,動起了修法念頭,華府議會的13名議員中,有七位支持該項提案。不少學生對修法表示支持,認為年輕人應多參與國家大事。

由於華盛頓特區在某些情況下會被視為一個州分,故一旦修法成功,16歲及以上選民將能於總統大選中投票。

美國對上一次修法更改投票年齡,已經是1971年,當時國會通過憲法第二十六修正案賦予18歲或以下人民投票權。馬里蘭州塔科馬帕克(Takoma Park)和加州柏克萊(Berkely)亦都修法將投票年齡下調至16歲,但僅限於地方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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