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水個案處理時間長

委員會冀盡快修改相關法律
25/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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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今(25)日舉行會議,跟進及簽署政府協助解決滲漏水問題之事宜的報告書。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施家倫會後表示,委員會已簽署意見書,在針對滲漏水處理時間長的問題上作出跟進,包括第一,政府的協調機制如何縮短各環節時間;第二,針對滲漏水源頭測試問題;第三,針對入屋難的問題。

施家倫引述政府回應表示,針對滲漏水時間長的問題一個是協調機制。委員會瞭解到滲漏水處理中心只有12名員工,每個滲漏水啟案需時18天,測試需時一個月,待測試完成後,出報告則需時3個月,以上程序總共需時半年。施家倫稱,政府答應未來將會縮短各環節的時間,並針對滲漏水源頭測試的問題上,得悉現時工務局是委派土木工程實驗室進行此測試,對於涉案單位的樓宇,使用排除法的方式,找出一些確定滲漏水的源頭,按照情況再選擇不同的儀器進行檢測。

施家倫表示,委員會冀能提高協助滲漏水個案的效率,建議政府進行法律修訂,因此類案件屬民事性質,故建議檢討《民事訴訟法典》中條文的適用情況。他提及,修改《民事訴訟法典》中有關簡易訴訟程序的適用範圍,在早前已獲通過。此外,委員會亦建議研究修改都市房地產使用法例,並期望將滲漏水問題的個案加入司法援助。

施家倫續稱,政府表示會積極考慮委員會的建議,委員會則希望能盡快修改相關法律。

(編輯:李倩瀅)

(施家倫表示,委員會冀能提高協助滲漏水個案的效率,故建議政府應進行相關法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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