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工程合法化處理?

廉署:損害法律尊嚴
28/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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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損害法律尊嚴
廉署:損害法律尊嚴

羅立文工務司司長

李燦烽工務局局

廉署昨日公布的上年度工作報告行政申訴個案中,批評土地工務運輸局(下稱「工務局」)在處理一宗違法工程時,為要求清拆僭建物或向公路局申請將違法工程合法化做法損害法律尊嚴,而且會變相鼓勵更多違法情況的發生。

報告稱,路環一別墅區內一幢獨立屋有違法工程,工務局2016年6月收到投訴後派員勘察,發現獨立屋被竹棚和帆布包圍,在未有施工准照情況下進行改建和僭建工程,涉嫌違反《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所以張貼禁止施工令,並在獨立屋四周圍上封條。

雖然已貼上禁止施工令,但有關工程仍在進行,有人質疑處理成效不彰,要求廉署介入調查。廉署調查期間多次去函工務局查詢個案的處理情況,局方回覆都只表示已將個案列為優先類別,但未有任何實質行動。

之後,廉署派員到涉案獨立屋勘察,發現獨立屋外牆完成翻新,僭建的四層建築物已經建成。去年11月,廉署去函工務局要求解釋,局方表示會通知違法者清拆僭建物及恢復原狀,或者向局方申請將有關違法工程合法化。

廉署認為,雖然違法工程數量眾多且在處理時會遇到「入屋難」等問題,但是工務局應在工程期間採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不是等到工程完成後才通知違法者清拆僭建物,更不應接受違法工程合法化的申請,否則不僅會損害法律尊嚴,而且會變相鼓勵更多違法情況的發生。

對於工務局容許違法工程合法化申請,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出席立法會小組會議後受訪回應稱,向工務局了解個案具體細節當中,理論上有些工程完工後可合法化申請,但亦有些不可能合法化,例如家中的工程為方便趕快裝修,來不及申請,可日後申請合法化。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昨日回應廉署報告則表示,現時已找出相應的案件作出檢視,發現確實是當局工作做得不足,該個案仍未完結,局方將會一跟到底。他又稱,未來將會投入更多資源進行工作。此外,對於違法工程方面,未來在《都市建築總章程》草案中,將建議加重罰則,例如不執行禁止施工令,將歸為「加重違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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