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緊急程序通過修改《禁毒法》

將13種物質納入規管
14/0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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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13種物質納入規管

【歐陽曉雯報道】立法會全體會議於昨(13)日透過緊急程序,表決通過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下稱《禁毒法》)的法案,將十三種物質列為該法附表所定的受規管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包括六種國際最新列管物質,以及因常被添加於電子煙油中濫用,而被內地及香港列為受管的七種物質。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保安司司長陳子勁引介法案時表示,特區政府為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同時亦為積極主動應對新型毒品對公共健康造成的風險,切實保障公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採用緊急程序立法,以盡快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他回應議員謝誓宏、高天賜追問電子煙油源頭打擊及宣教情況時指出,警方、經科局、藥監局等多個部門長期持續溝通協作,針對新型毒品主要透過電子煙吸食的情況,特區早前已完成相關法律修訂,從制度層面有效堵截源頭。

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補充指,本澳自去年6月將依托咪酯納入管制後,截至今年6 月共檢獲三宗相關案件,查獲逾594.7克粉末及約4.302克液體,全部案件已偵破。至於今次納入規管的十三種新型毒品,本澳暫未有檢獲紀錄。

保安司司長陳子勁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歐陽曉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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