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誠辭任人大代表

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24/04/2019
15895
收藏
分享
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賀一誠辭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令他正式具備參選行政長官資格。(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前日主持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委員長會議。(新華社圖片)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昨(23)日下午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接受賀一誠辭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請求。賀一誠於上周四(18日)正式宣布參選第五任澳門行政長官,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當然委員,而選舉委員會委員不能參選行政長官,在賀一誠辭任人大代表獲准後,已具備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資格。

現年61歲的賀一誠從2001年起任第九屆至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並於2009年起任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出任副主席,2013年當選主席。賀一誠於上周四傍晚6時30分舉行記者會,表示初步決定會參加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若辭任獲批准,他將組建競選辦公室,聆聽社會意見開展下一步工作。

盼發揮立法經驗 銜接澳門與內地

賀一誠表示,他擔任19年全國人大常委、十年立法會副主席及主席,較清晰了解兩地法制和法則,如果澳門要繼續發展及擴大空間,在法制上需要與大灣區其他城市銜接。

賀一誠說,澳門地小,如何發展一直困擾澳人。他這一代人經歷了改革開放,恰逢大灣區發展機遇,有很多朋友希望他可以發揮作用,希望他可以結合多年的內地及澳門立法經驗,更好銜接內地與澳門,為開拓澳門發展空間打下更好基礎,入到「熱廚房」可能一定需要解決民生方面問題以及促進經濟多元發展。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選舉日至少60天後的星期日可以進行新一屆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委員選舉將於6月16日舉行,亦即澳門新一屆行政長官最快可於8月18日選出。而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必須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

賀人大席位或由何敬麟遞補

賀一誠於2017年12月經選舉當選澳區人大代表,根據有關辦法,當時得票數不低於選票三分一的未當選人是人大代表候補人選,在代表因故出缺時遞補,若按順序,排在遞補名單首位的是何敬麟。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