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涉迷暈他人搶走財物

被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25/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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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展示涉案的手提電話及Sim卡等證物。 )

日前,一名涉嫌參與搶劫行為的內地女子在再次進入本澳時被警方拘捕,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涉嫌女子於上月底在本澳某娛樂場以協助他人兌換貨幣為藉口,兩次向受害人的飲品加入安眠藥致受害人失去知覺,隨即,嫌犯伙同其他嫌疑人取去被害人的隨身財物,其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4條第2款b項結合第198條第1款a項規定和處罰的「加重搶劫罪」,依照法律規定,相關行為可處3至15年徒刑。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嫌犯預謀犯罪和結夥作案、影響社會安寧並導致被害人承受巨額財產損失的惡劣情節,為防止嫌犯繼續擾亂社會秩序和逃走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包括追查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偵查措施。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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