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就非法工作問題遞信

促政府修法加重違法成本
07/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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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黑工、過職過界等非法工作情況嚴重,工聯早上就非法工作問題向行政長官遞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非法工作不僅存在於交通行業和建築業,就連酒店、飲食業、博彩業都不時有投訴甚至查獲個案。但本澳對於非法工作的罰則過輕、阻嚇力不足,變相令一些違法者肆無忌憚。促請政府盡快修法加重罰則和違法成本;加強恆常巡查執法,增加阻嚇力;取消或不批出違法僱主的外僱額,以儆效尤。

根據勞工事務局2017年工作報告,全年因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或《禁止非法工作規章》而被處罰的僱主或聘用實體為507人次,涉及金額540多萬元,平均每僱主或聘用實體罰金為1萬多元;涉及黑工、非居民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僱員自行過界工作的處罰人次則分別有255、305、63人次,平均每一人次的罰金分別為5,000、20,000、5,000元。李靜儀稱,相對於非法聘用及提供工作所獲得的豐厚利潤,處罰金額根本微不足道。

她又指出,即使法律有規定可處以附加處罰,但當局就「放軟手腳」,多年來根本無認真執行。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倘若僱主違反第三十二條一至三款規定,當中包括聘用外僱過界或過職工作,除可行政罰款外,亦可以全部或部分廢止僱主的聘用許可,以及剝奪其申請新聘用許可的權利,但當局僅在法律生效的初期有執行。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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