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昨日繼續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 (梁佩茵攝)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4)日繼續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指出,申請註冊會計師專業資格,並非等同持有執業資格,因此凡符合法定條件人士均可申請為註冊會計師,但在本澳執業的會計師則必須為本澳居民。
法案建議符合有關條件人士均可申請註冊會計師專業資格,有委員關注法案中未有規範申請者必須是澳門居民,質疑是否非本地居民也可在本澳執業成為會計師。列席會議的政府代表解釋,會計師屬專業資格非執業資格,非本地人符合條件也可以申請註冊成為會計師,並從事相關範疇的工作,但強調在本澳執業的會計師,必須是澳門居民。
法案同時建議設立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三常會建議把其改名為「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政府表示會考慮,並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下設至少三個專責委員會,分別為考試專責委員會、資格認可及持續進修專責委員會、準則及紀律專責委員會。並有自主性及獨立性,其中針對紀律程序方面,利害關係人可享有上訴權利。
至於拒絕註冊方面,法案建議其中一種情況是申請人因侵犯財產罪被確定判決判刑,但獲恢復權利者除外。黃顯輝稱,三常會認為更嚴重的犯罪行為如偽造文件罪、清洗黑錢罪有需要加入法案,政府表示會考慮建議,又指在澳門以外的判決亦會考慮,三常會希望政府優化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