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簽署

《修改〈對外貿易法〉》意向書
01/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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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對外貿易法〉》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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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對外貿易法〉》意向書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上午討論《修改〈對外貿易法〉》法案及簽署意向書。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後表示,A.T.A.單證冊(國際公認為其中一類對外貿易活動文件的海關文件)工作早於2005年已在澳公布生效,是次修法主要將A.T.A.單證冊引入《對外貿易法》,完善整合行政手續,相信對會展業發展及貨物進出口活動有利。他稱,當中主要目的有三點,分別是A.T.A.單證冊引入、引入准照制度以及避免法制不一致。鄭志強又稱審議過程中,主要審視A.T.A工作在澳門的情況,由於審議過程較詳細,自去年5月18日一般性通過,至今審議一年,當中除了技術性問題外,亦要與法案相關的部門領導主管變動後進行交接有關。

鄭志強又指,委員會對意見書的關注點包括先通關再申報,其中會展業先清關再做申報手續以及如何配合業界工作等問題。委員會認為法案修訂是推動會展業及物流業的發展,以及有利貨物轉運時間,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另外,法案建議,刊登公布後30日內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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