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違法警員

重拾公眾信心
06/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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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公眾信心
重拾公眾信心

警察給予大眾的形象一向是專業無私、不偏不倚、維護法紀的執法者,但近年接二連三發生有警察知法犯法的案件,嚴重打擊警隊的形象及社會對警方執法的信心。保安當局必須重視有關情況,除了若嚴肅處理事件,對警隊內部有警惕作用外,同時亦應查找導致這些問題的真正原因,到底是在哪個部分出了問題,包括在招聘和訓練方面是否需改善等,令公眾重拾信心。

兩名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警員日前被揭發涉嫌受賄,協助他人偽造出入境記錄經口岸進出本澳; 同一時間,警方又公布,一名治安警休班警員醉駕周日(2日)在友誼大馬路生交通事故,已被初級法院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本澳涉及警員操守的問題時有發生,非常影響警隊的文化和制度,面對警隊內部不斷出現違法違規情況,保安當局又應如何改善有關問題?

警方作為重要的執法部門,警員的形象和操守都非常重要,保安司近年推出「警鐘長鳴」專頁,公布保安範疇人員的違紀情況及相關調查進度,讓社會各界和公共部門能夠協助監督保安範疇轄下人員的操守,同時保安部隊及部門人員也會以此為鑑,不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

然而,對違紀警員作出重罰固然重要,但如何防止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則應重新檢視機制,例如要在招聘程序上、以至日常的訓練要多花工夫,處理涉及警員的案件時亦要一視同仁,以維護警隊的形象。

涉及警察的罪案一宗都嫌多,相信連串事件必會影響公眾對警隊的信心。警察手握重要的公權力,只要警員不克制就容易發生濫權的問題,保安當局及警隊高層必須思考如何加強人員管理,以應付連番出現警察知法犯法的情況。

警察本是背負公眾期望執行法律,如果連警員都違返法規,必會動搖公眾對警隊、以至整個法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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