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社屋法修改達共識

家團申請最低18歲 個人23歲
26/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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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團申請最低18歲 個人23歲
家團申請最低18歲 個人23歲

(目前有6,000多個社屋申請適用現行法律,政府會優先處理。)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就《社會房屋法》舉行會議。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社會房屋法》修訂案原建議以23歲作為申請社屋年齡下限。今與政府代表開會後達成共識,未來家團申請年齡為18歲、個人23歲,但行政長官可基於合理解釋及特殊情況下,接納18至未滿23歲的申請者。

(何潤生指,未來家團申請年齡為18歲、個人23歲,但行政長官可基於合理解釋及特殊情況下,接納18至未滿23歲的申請者。)

何潤生又指,目前正研究法律生效時間,預料需9個月至1年時間。委員會預期今個會期8月15日前可送交大會細審及表決。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目前有6,000多個社屋申請適用現行法律,政府會優先處理。新法生效後,市民隨時可申請社屋,強調未來社屋供應可應付未來恆常申請需求,有信心社屋上樓期為4年半。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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