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社屋輪候時間以減經濟壓力

完善戶型分配回應家團實際需求
21/0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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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戶型分配回應家團實際需求

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自2020年8月20日推行至今,累計收到合資格家團申請共7,591個,其中5,621個已完成處理,包括4,388個已分配、552個不合資格取消及681個放棄,其餘1,970個家團正處於輪候階段。

今年初,特區政府表示力爭下半年起陸續安排新城A區首批社屋輪候家團入住,並以1,800個輪候家團上樓為目標。目前,可供分配的社屋單位有1,018 個,加上546個維修單位及新城A區4,088個在建單位,整體供應量足以應付現階段需求。

值得關注的是,輪候社屋的家團多屬經濟條件薄弱、缺乏穩定住房保障的基層居民,其在輪候期間須負擔私人租賃單位的租金,對相關家團而言構成沉重的經濟壓力。房屋局於去年表示,將研究優化社屋分配機制,以進一步縮短獲接納家團的平均輪候時間,惟作出了哪些具體優化,預期可縮短多少輪候時間,仍未有明確說明。在未來社屋供應相對充裕的前提下,特區政府應儘快兌現施政承諾,進一步縮短平均輪候時間,切實減輕相關家團的經濟負擔。

在分配機制方面,以二人家團為例,現行《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規定,二人家團可獲分配T1或T2單位;該細則亦指出:“如屬二人家團,應按家團的實際情況儘量首先分配T1類型的單位,其次分配T2類型的單位”。特區政府亦於《2026年施政報告》當中提出:“研究實施兩房單位可分配予二人家團的可行性”。而事實上,現行“社屋法細則”已明訂二人家團得獲配T1或T2 單位,且目前可供分配的T2單位數量,亦足以滿足輪候中二人家團的需求。在法律及戶型供應均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當局應按照家團實際情況,對單位戶型作合理安排,以加快部分二人家團的上樓時間。

此外,有二人家團的社屋住戶表示,其家團均為已成年的母子二人家庭,卻被分配至T1單位,對家庭生活造成不便。雖然曾向當局說明情況並作出調遷申請,惟最終亦維持T1單位的安排。相關決定,顯然未充分考量家團的實際結構,尤其忽略成員間的年齡、性別及私隱需求等要素。當局在分配過程中,應實事求是,綜合評估各項家庭狀況,避免因戶型不當而影響基本生活品質,以體現社屋政策的人文關懷與公平原則。

立法會議員、社會服務者李良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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