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跨境網購應有更足保障
26/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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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跨境網購應有更足保障
市民跨境網購應有更足保障

隨著網絡以及智能手機的普及,人們的消費行為也隨之改變。不少人熱衷網上購物,尤其是內地的購物網站更以選擇多、性價比高吸引不少澳門人註冊。但網購始終是「隔山買牛」,存在不少風險。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如火如荼的形勢之下,灣區各城市積極攜手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當局積極思考對策,令本澳居民更好融入,包括在內地網購更有保障。

近年來, 內地電子商務發展方興未艾, 居民足不出戶,即可透過網上購物滿足各種生活所需,由小型零件到大型傢私,由服飾鞋帽到零食手信……應有盡有。其低廉價格以及多樣性選擇,加上本澳電子商務發展幾乎尚未起步,令不少本澳市民也成為內地網購忠實用戶。但是由於內地網購貨件配送服務多不包含本澳,欲以澳門地址為收件地址需要繳付較高的運費,因此不少市民選擇珠海代收或是跨境轉運代收服務。可是經過轉運視為簽收,貨出離手令消費者維權再增難度。

正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案》中建議,法律只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營者及消費者,將來如涉及澳門以外交易的網購行為, 將不受此法保障。

區分是否屬澳門經營者,判斷標準在於其線上業務是否與本澳有經營聯繫,例如在澳門設有辦公室、在澳門有經營線下店鋪、網站採用澳門 IP 或澳門域名(.mo)、經營者有開立澳門銀行賬戶、電子支付以澳門戶口結算,以及貨品是否澳門境內配送,都是考慮因素。如一間傢俬鋪在澳門及香港都有業務,但消費者在其香港域名的網站購物,《消保法》則不會作出保護。很明顯,不少內地網站的商品,皆不在法律保障範圍內。

有關部門刊物曾經提到,本澳網上消費環境不及歐美等國家成熟,消費者若是購買到有問題

或是劣質的商品,未必能夠提供完善協助,非必要情況下,不建議消費者在網上進行交易。但是現時新型消費的模式的網購乃大勢所趨,市民對網購服務的需求也日益增長,且配合日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當局更應該積極思考對策,令市民跨境購物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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