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私退金」先銜接

央積金瞄準11萬打工仔
14/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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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全澳居民養老福祉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上周出台,但勞資雙方對草案內容仍有保留,甚至有聲音質疑草案變現增加僱主負擔,令中小企參與的積極性存疑。社會保障基金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首度作出回應,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強調,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是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政策,現階段希望先盡快推出,並期望逾11萬名私人退休金制度(簡稱「私退金」)僱員率先與央積金銜接。

關係全澳居民養老福祉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上周正式出台,並指是養老體系重要政策。(資料圖片)

容光耀表示,央積金制度首階段以非強制性方式實施,主要是考慮到現時本澳經濟處於調整期,中小企業經營困難,強制實施將會對中小企業構成巨大壓力;至於未來會否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容光耀稱,央積金推行三年後當局會作全面檢討,但強制與否要視乎屆時參與計劃的僱主和僱員數量,以及當時的經濟情況而定。

社會保障基金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中)等向傳媒介紹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內容。(社會保障基金圖片)

避免一刀切誤傷中小企

被問及暫時以非強制方式實施,能否有效吸引中小企加入制度?容光耀回應稱,僱主加入制度除會獲得稅務優惠外,企業在人資短缺的現況下,提供包括央積金保障等員工福利,相信能在勞動市場佔有優勢,形成良性競爭,進而推動更多僱主加入。

至於採納「權益歸屬」方案來計算僱員於勞動關係終止時,可以取得僱主供款的累計權益。容光耀解釋,中央公積金制度設立的目的,是保障僱員及個人的退休生活得到更好保障,以此原則出發,政府認為採納「權益歸屬」方案會較符合立法原意。

對於有意見擔心非全職工作者在央積金制度中保障不足。容光耀稱,政府明白個別行業有其獨特性,但現階段希望先盡快推出央積金制度,待日後非全職工作制度出台,再為非全職工作者訂定合適的行業計劃。

僱員若急需可申請提款

本澳現時約有四成即近11萬名本地僱員受到「私退金」保障,容光耀希望,上述僱員以及聘請他們的僱主可率先與央積金制度銜接。社會保障基金技術顧問高級技術員何凱生補充稱,「私退金」相關基金投資產品如在社保有進行實體登記,「私退金」可直接轉入央積金;他提倡僱主可將僱員「私退金」供款轉為央積金供款。

草案中建議,一般情況下僱員僅可在年滿65歲才可提取個人賬戶款項,容光耀表示,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僱員提早提取款項,但若僱員在60歲退休亦可申請提款;而有需要的人士如患病等亦可向當局提出申請。

容光耀強調,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是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政策,社保基金重視不同的聲音,亦期望市民對有關制度多點關注和認識,以加強對個人養老保障的認知。

特區政府致力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體,中央公積金制度是當中的第二層,亦是養老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政策。(資料圖片)

資方贊成自願參與 學者狠批非強制冇意義

由於現時的央積金制度供款計劃屬非強制性質,要由僱員及僱主雙方協商參與,所以央積金制度的普及率很大程度取決於企業的參與積極性。

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理事長葉榮發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現在央積金制度對資方不是合適時候,一方面是因為現時經濟大環境不理想,另一方面本澳企業超過90%為中小企,相信對參與央積金制度未必「個個做得到」。葉榮發坦言,業界不反對政府的央積金制度,尤其對屬於自願性質的建議,有企業或希望增加員工歸屬感而去做亦未嘗不可,但每個企業都要量力而為。

時事評論員蘇文欣教授直言「非強制冇意義!」他指出,現時的央積金制度只不過是純粹的政府鼓勵居民儲錢,並没有強制性要僱主幫僱員儲(薪金5%),一旦僱主不肯出(錢)僱員仍可自己儲,等同於將所有的責任放在政府每年對央積金的注資。

蘇文欣質疑政府以「經濟唔好」為藉口而不強制執行,反問為何早幾年經濟好社會提出建議的時候又不做?他慨嘆,政府被資方壓住,未能夠真正為民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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