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婚漢被揭同性戀

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
14/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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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
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

同性戀屬於精神病?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但河南省駐馬店市人余虎(化名)早前被妻子發現是同性戀後,竟被妻子等家人強制送進駐馬店市精神病院接受「治療」,而院方竟又以「性偏好障礙」的名義強制收治余男。余男上月入稟法院,起訴醫院侵犯其人身自由,並索償精神損失等費用,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昨日正式受理此案。

余妻去年發現余男是同性戀後,便商議在10月8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然而余男當日竟然被妻子及家人強制送入精神病院。余男的起訴狀表示,當時他極力解釋自己沒病,要求出院,但遭院方拒絕,而醫務人員經常強迫他吃藥、打針、甚至對其打罵,後來在朋友報警幫助下,才得以在住院19日後脫離醫院。

余男認為,醫院強制對其治療,不但使其人身自由受限制、名譽嚴重受損;因為怕被家人再送到其他醫院,出院後的他四處漂泊,半年來經常發噩夢。今年5月,他得悉前年北京海淀法院有一宗同性戀治療的勝訴案件,判決書上更寫明「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他遂入稟起訴駐馬店市精神病院,要求院方道歉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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