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中央公積金制度

議員指權益歸屬比率損僱員利益
19/0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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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指權益歸屬比率損僱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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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指權益歸屬比率損僱員利益

政府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建議設權益歸屬比率,若僱員工作未滿三年,便無法領取僱主供款部份。在今日舉行的澳門論壇上,立法議員李靜儀認為,澳門部分行業如建築業及餐飲業等,一般都以短期勞動關係模式簽約。例如工程項目於三年內完工,僱員則無法領取僱主的供款,變相令央積金制度失去了退休保障的作用。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課程副教授賴偉良亦認同,作為退休保障制度,權益歸屬比率會削弱退休保障。他以香港及新加坡的央積金制度為例,指出兩地都規定,無論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存入央積金戶口後,僱員必須到65歲退休後,才可以取回供款,當中並沒有設立權益歸屬比率方案。

法案建議,勞資雙方最少每月各自供款為僱員月薪百分之五的金額。出席論壇的群力智庫常務理事陳家良表示,根據特區政府早前公佈的諮詢報告顯示,勞資雙方普遍支持每月供款百分之五的比例;而香港現時推行的強制性央積金制度規定,勞資雙方最少每月各自供款為僱員月薪百分之五的比例供款;因此認為供款月薪百分之五的金額比例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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