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今(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於7月4日至8月2日期間就修改《廣告活動法》展開為期30天的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由經科局局長邱潤華主持。
邱潤華表示,由於現行的《廣告活動》法律生效至今已超過三十年,隨著各行業經濟活動的更迭變化以及資訊科技的革新發展,現時的廣告所涉業務內容、宣傳形式及使用的傳播媒介等較以往均出現重大變化。同時,為配合特區政府著力推動簡化行政准照審批程序的施政目標,需要檢討及完善目前就發出廣告安裝准照的規定,故對現行法律提出若干修改建議,並制定了諮詢文件。透過今次公開諮詢,特區政府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使其更符合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是次公開諮詢的主要內容包括明晰定義及優化原則規定、優化特定商品或服務的廣告準則、規範新型廣告模式、優化行政審批制度、完善行政監察制度及優化行政處罰制度。
修改《廣告活動法》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公開諮詢專題網頁(https://www.dsedt.gov.mo/zh_MO/web/public/pg_alapc)及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本。公開諮詢期間,歡迎各界人士透過專頁、電話、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方式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此外,經科局於諮詢期將舉辦5場諮詢會(詳情請參閱圖文包),向社會各界介紹公開諮詢的內容,有意了解詳情或參加的人士,可透過專頁、掃描圖文包二維碼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75472或28575439查詢或報名。(編輯部)